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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 皖通 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 皖通 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 皖通 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00 在合肥市望江西路 520 号本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和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
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布稿及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预算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张贤祥先生为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杜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渐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杜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杜渐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建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董事离任及选举新任董
事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资格。

  2、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包括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均为公募品种,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许可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注册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不超过 270 天,短期融资券期限发行不超过 1 年,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期限无具体限制。具体发行期限将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面值、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存量债务、项目建设、股权投资及补充营运资金等,以交易商协会许可用途为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6)担保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在注册额度内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及时将授权执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点、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工作;

  3、就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和交易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注册、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
发行和交易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负责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八)(九)项议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七)(八)(九)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通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议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事前召开会议对第(六)(七)项议案审议的首席合规官人选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张贤祥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所聘职务;杨建国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