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8 证券简称:博科测试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授予价格由 33.20 元/股调整为 32.5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5年 10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了《北
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897,2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1,228,056.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
《股权激励(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二)调整依据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33.20-0.7=32.5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且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5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金杜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