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8 证券简称:博科测试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
2、限制性股票数量:87.5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2.50 元/股。
4、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确定以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32.5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7.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价格:32.50 元/股(在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价格 33.20元/股基础上,就利润分配事项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四)拟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07.5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89.72 万股的 1.83%。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87.5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89.72 万股的 1.4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1.40%;预留不超过 20.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89.72 万股的0.3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8.6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25 人,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全部职工人数的 7.25%。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第二类 占本次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公司股本
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段鲁男 董事、总经理 15.00 13.95% 0.25%
2 田金 董事、副总经理 7.00 6.51% 0.12%
3 王永浩 董事 7.00 6.51% 0.12%
4 张慧燕 财务负责人、董 6.00 5.58% 0.10%
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1 人) 52.50 48.84% 0.89%
预留部分 20.00 18.60% 0.34%
合计 107.50 100.00% 1.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
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短线交易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处理上述情形。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每股 33.2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3.2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期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扣非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基准年 考核年 (以 2024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