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5-054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 273 号思泰克科技园六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忠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258,4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677,049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581,3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8 人,代表股份 57,870,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14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55,894,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 人,代表股份1,976,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 人,代表股份 1,976,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7 人,代表股份 1,976,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陈志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70,863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6,411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99%。
陈志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姚征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70,85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6,406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96%。
姚征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70,85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6,406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96%。
张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世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70,859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6,407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97%。
陈世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骆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70,859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6,407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97%。
骆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惠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67,26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2,80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5%。
李惠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卢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67,263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2,811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7%。
卢国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吴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67,26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72,80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5%。
吴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4,6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70,2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5%;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328%;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68,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77%;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68,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77%;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68,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77%;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9%。
4.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68,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77%;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9%。
4.05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68,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77%;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