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长华化学 股票代码:301518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 T7 办公楼 801)
二〇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顾仁发 张秀芬 陈凤秋
徐文跃 顾磊 李鹏
陈殿胜 赵彬 张凌
全体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委员
签名: 陈殿胜 张秀芬 张凌
未担任董事的高
级管理人员签
名:
茅金龙 孙建新 顾倩
徐一东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17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9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1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21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2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8
一、备查文件 ...... 28
二、查询地点 ...... 28
三、查询时间 ...... 28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长华化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发行 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1 月 5 日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股东会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A 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亚前海 指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律师事务所、信达所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17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由深交所受
理并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50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送达了《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
中联验字[2026]D-0001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8 日止,东亚前海证券指定的认
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认购股份的投资者认购资金人民币 155,299,977.85 元。
2026 年 1 月 9 日,东亚前海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购股款余额
转至长华化学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026 年 1 月 13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6]D-0002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止,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299,977.85元,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2,442,698.2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2,857,279.65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291,31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47,565,968.65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长华化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5,291,311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5,291,311 股,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