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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董事共同推举罗厚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罗厚斌先生、张学军先生、张蕾女士、徐文浩先生、黄洪燕先生、代新社先生、沈传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罗厚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罗厚斌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附件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共 4 个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组成成员

战略委员会                罗厚斌          吉学龙、张蕾、代新社、黄洪燕

提名委员会                代新社                  徐文浩、沈传文

审计委员会                黄洪燕                  张蕾、代新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代新社                  张蕾、黄洪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如下:除黄洪燕先生及沈传文先
生任期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系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不得超过六年)外,其
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 委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附件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鉴于公司在各银行的年度综合授信已到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项目贷)/订单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贸易融资、国际/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衍生交易、进口开证及押汇、进/出口代付、隐蔽型买断保理、占用买方信用项下的公开型买断保理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具体如下:

  1、同意延续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年度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2、同意延续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的年度综合授
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3、同意延续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的年度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4、同意延续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的年度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5、同意延续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年度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事宜。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