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曾凡强为项目合伙
人、朱智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
作调整,中汇所委派洪海莉接替朱智俊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曾凡强、洪海莉。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
成为注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角色 册会计 和挂牌公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司审计时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间
曾凡强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23 年 2008 年 2023 年 2 家
洪海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2017 年 2020 年 2025 年 1 家
2.诚信记录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