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7 人;
2、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00 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办理 6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1、本激励计划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6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00.00 万股的 3.48%。其中:首次授予 290.0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80.11%,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9%;预留 72.0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19.89%,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9%。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8.99 元/股(调整后)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述期间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三季报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和归属比例安排同首次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三季报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50%
分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50%
分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归属期内,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具体如下所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亿元) 净利润(B,万元)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7.35 6.67 6,400 5,8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11.40 9.66 9,900 8,4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8.48 13.63 16,100 11,900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
(X1,X2)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n≤A<Am X1=60%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n≤B<Bm X2=60%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MIN(X1,X2)
注:Ⅰ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Ⅱ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Ⅲ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b.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所示:
营业收入(A,亿元) 净利润(B,万元)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1.40 9.66 9,900 8,4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8.48 13.63 16,100 11,900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