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2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30.919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48.1198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7.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30.919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两类情况对应合计作废48.119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48.1198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尚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属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作废、调整、归属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