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597.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025.8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571.18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
容诚验字[2022]100Z001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90,717.56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另外,“50 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107.16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
具体情况为: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80.01
减:2025 年 1 月-6 月募投项目支出 3,534.10
减:手续费支出 0.12
加:利息收入 161.36
加:现金管理赎回转入 13,5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5,107.16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531903920110508 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4510000010120100634988 13,246.2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636208455(已销户)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227346672892 582.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98100078801100001546 5.90
区新片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220850922962 999.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89070078801900003576 273.36
合计 -- 15,107.16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90,717.56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另外, “50 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107.16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及收益已
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累计实现收益 101.29 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将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市场需求,优化产能结构,进一步加强辊式包装产品
产能以满足客户供应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 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变更为“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原计划投入“50 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50 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18.94%,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根据市场环境、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项目建设进度及
公司资金使用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2 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研发中心(2 期)建设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6.6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7 年 2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