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可行权的数量:4,071,0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20,000,000股的 0.97%。
2、行权价格(调整后):7.232 元/份。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07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4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0.00%。
3.行权价格(调整前):7.29 元/份。
4.行权期限及行权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不可行权的份额。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4 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4 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65 元/股调整为
3.59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29 元/份调整为 7.232 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说明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将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三)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