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5 证券简称:汉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5,241.80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2,894.8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346.92 万元(不含增值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2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7.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1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810.2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9.7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26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金额
1 门店数字化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53,961.61 53,961.61 46,734.04
2 AIoT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9,216.83 29,216.83 25,303.55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30,312.13
合计 118,178.44 118,178.44 102,349.7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15,241.80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2,894.8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346.92 万元(不含税)。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
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206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2,894.88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2,894.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使用 以自筹资金实 拟置换金
募集资金金额 际投入金额 额
1 门店数字化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53,961.61 46,734.04 3,580.29 3,580.29
2 AIoT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9,216.83 25,303.55 9,314.59 9,314.59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0,312.13 - -
合计 118,178.44 102,349.72 12,894.88 12,894.88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3,810.28 万
元(不含税),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346.92 万元,本次拟
置换金额为 2,346.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发行费用 13,810.28 2,346.92 2,346.92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款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206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