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6-00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
(1)非职工代表董事:苏庆灿、陈凤国、李晓峰;
(2)职工代表董事:张广斌;
2、独立董事:傅元略(会计专业人士)、王志强(会计专业人士)、郑文礼。
其中,苏庆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其他委员
(主任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傅元略 王志强、郑文礼
2 提名委员会 王志强 郑文礼、张广斌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文礼 王志强、陈凤国
4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苏庆灿 李晓峰、傅元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总经理:苏庆灿;
3、财务总监:陈鹭燕;
4、董事会秘书:曹乃恩。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秘书曹乃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沈石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石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相关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曹乃恩
证券事务代表:沈石华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uaxiaeye.com
联系电话:0592-2108975
传真:0592-2108895
六、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扈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扈军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扈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总经理苏庆灿:
苏庆灿,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厦门欧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厦门欧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苏庆灿先生现任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久名誉主席、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光明基金管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营医院发展联盟副主席、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视觉健康分会名誉主委等职务,曾任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和第十六届厦门市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首任会长、厦门市软科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庆灿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55,405,98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1%),同时通过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84%的股权控制公司214,841,76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8%),苏庆灿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0,247,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8%)。此外,苏世华与苏庆灿系兄妹关系,根据苏世华与苏庆灿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苏世华系苏庆灿的一致行动人,苏世华直接持有公司300股股份,同时通过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禄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博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颂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58,946,5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苏世华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946,8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因此,苏庆灿与苏世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9,19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0%)。
除上述情形之外,苏庆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副总经理李晓峰:
李晓峰,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口腔医院麻醉科医生、厦门眼科中心麻醉手术主任、厦门眼科中心副院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厦门眼科中心执行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峰先生通过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副总经理张志勇:
张志勇,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集团旗下医院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运营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副总经理张斌斌:
张斌斌,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治医师。曾任湖北荆州中心医院眼科医师、上海医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溢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才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视炯医疗器械商行(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医拓新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斌先生通过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89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财务总监陈鹭燕:
陈鹭燕,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厦门眼科中心财务经理、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鹭燕女士通过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75,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