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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4

艾布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3-069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钟儒波先生、游建军先生、殷明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洪金明先生、张林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洪金明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林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洪金明先生、张林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两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5 名董事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和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阳秋林女士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女士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阳秋林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儒波先生:1975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2 年 12 月至 1995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担任警卫员。
1995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读于北京军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就读于第三军医大学,学习预防医学专业。2002 年 9 月
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云南绿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5 年 6 月
至 2009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东方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
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世纪宣和中式古典家具技术研究院,
担任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佛山市九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月 01 日至今任广东中正博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 2 月创立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钟儒波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儒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8,165,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8%,同时通过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448,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9%,并且钟儒波先生为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其通过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3.50%的股份。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游建军先生:197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水文队,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置业事业部、湖
南博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置业事业部副经理兼任湖南桂阳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云南国水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
任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国水环保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湖南桂阳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云南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游建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建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7,641,25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72%,同时通过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39,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殷明坤先生:195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8 年至 1992 年,任醴陵国光瓷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厂长。1993 年至 2001 年,任湖南国光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张家界旅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2 年 5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湖南鸿仪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任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湖南长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任湖南湘中海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

任长沙凯瑞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天
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殷明坤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明坤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9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5%,同时通过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39,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洪金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0 月出生,博士学位。在
《审计研究》、《财政研究》、《财贸经济》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参加财政部、外交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电网、中石油等多项课题研究,并在相关刊物发表研究成果。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先后从事信贷业务、财务管理工
作等工作,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战略规划部主任科
员,从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风险战略等研究,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2023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张林新先生,汉族,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8年5月,任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3月至今,任湖南省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神农科技(300189)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林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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