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2 年 6 月 14 日实际到账余额 3,410,842,713.18
减:募集资金已支付的上市费用 25,543,5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469,586,143.60
减:以前年度累计项目支出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890,084,767.87
减:以前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3,850,585.72
减:2025 年 1-6 月项目支出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71,572,266.32
其中:1.宁德华荣年产 8 万吨新材料项目 2,114,610.43
2.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2,960,683.24
3.自贡华荣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 2,000 吨溶剂项目 49,711,741.44
4.衢州瑞泰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16,785,231.21
减:2025 年 1-6 月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4,853,546.73
本报告期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6,425,813.05
尚未使用金额 1,765,351,902.94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69,980,221.12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的金额 1,847,000,0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8,332,124.0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公
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能”)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自贡华荣”)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由于“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
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2025 年 1 月 23 日及 24 日,超威新能及超威
新材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账号:32200109000000220046)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8112001012400696786)设立的两个专户分别完成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超威新材、超威新能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所属公司 账号 存放金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城北支 瑞泰新材 1102028629000900963 853,735.83 活期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 瑞泰新材 32250198623600002968 8,479.98 活期
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瑞泰新材 387062720013000125325 8,909.22 活期
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 瑞泰新材 10527101040045312 9,352.96 活期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瑞泰新材 531377532522 38,755.54 活期
司张家港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瑞泰新材 8112001014300650610 25,743.97 活期
司张家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
华荣化工 10527101040046047 20,646.92 活期
后塍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衢州瑞泰 405249362228 67,863,923.64 活期
司衢州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自贡华荣 2303306129100057112 19,502,272.15 活期
限公司自贡沿滩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德华荣 432583326649 303.85 活期
司福鼎支行
合计 88,332,124.06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储存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机构 所属公司 账号 存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