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5-10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 号海逸投资大厦 4-5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林明玲女士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96 人,代表股份 28,450,423股,占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506%(总股本按剔除最新披露的 回购专户股份数计,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 23,263,9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4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3 人,代表股份数 5,186,4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028%。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即 2025 年 12 月 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8 人,董事长林明玲女士、副董事 长马学沛先生、董事郭树荣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曹丽 梅女士、滕丽秋女士、石洁芝女士和董事马翊珽先生、刘楚境先生 通讯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会议。
公司聘请的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449%;反对 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52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49%;反对 15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5023%。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449%;反对 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52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49%;反对 15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695%。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2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交易资产及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449%;反对 160,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856%;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49%;反对 16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56%;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695%。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3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 4,869,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084%;反对 31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6.014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084%;反对 31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4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71%。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4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449%;反对 160,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856%;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49%;反对 16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56%;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5%。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5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4,869,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084%;反对 170,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2780%;弃权 1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7084%;反对 17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0%;弃权 1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136%。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6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4,632,0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380%;反对 550,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5849%;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2,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80%;反对 55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49%;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1%。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7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667,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135%;反对 362,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6.9805%;弃权 1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2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67,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135%;反对 362,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05%;弃权 1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060%。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8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869,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084%;反对 160,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856%;弃权 1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2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084%;反对 16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56%;弃权 1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060%。
关联股东林明玲、马学沛回避表决。
2.09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业绩承诺与补偿》
表决结果: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449%;反对 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52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49%;反对 15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