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城交”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756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4,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5.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5.0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200 万股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5.0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200 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 14:55:31:559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5.0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200 万股,申购时间为 14:55:31:559 的配售对象部分剔除。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02,08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10,161,440万股的 1.00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5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0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0 月1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跟投。
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36.50 元/股,本次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46,000.00 万元。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 10 亿元
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本次发
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信证券鼎信 15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鼎信16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证券鼎信 2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分别简称“鼎信 15 号资管计划”、“鼎信 16 号资管计划”和“鼎信 21 号资管计划”,三者合称“鼎信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91.2875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7.28%。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为 451.287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1.28%。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48.712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6.5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3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0.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9.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6.5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深城交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截至2021年10月1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91倍。
(2)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收盘价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元/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股) (元/股) (元/股) 非前(2020 非后(2020
年) 年)
002415.SZ 海康威视 56.33 1.4338 1.3717 39.29 41.07
收盘价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元/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股) (元/股) (元/股) 非前(2020 非后(2020
年) 年)
002373.SZ 千方科技 14.47 0.6837 0.4968 21.16 29.13
300212.SZ 易华录 28.97 1.0295 0.4593 28.14 63.07
300020.SZ 银江股份 8.08 0.2405 0.2083 33.60 38.79
300564.SZ 筑博设计 21.13 1.3447 0.7719 15.71 27.37
002949.SZ 华阳国际 14.42 0.8839 0.8226 16.31 17.53
300778.SZ 新城市 20.87 0.8064 0.6495 25.88 32.13
300675.SZ 建科院 15.31 0.2991 0.1761 51.19 86.94
300668.SZ 杰恩设计 14.03 0.1928 0.1571 72.77 89.31
平均值 33.78 47.26
资料来源:WIND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相较可比公司,公司在综合业务能力、研发技术、成长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①在业务能力方面,公司在城市交通领域有20多年的项目经验积累,员工人数超过1,600人,为客户提供包括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和检测、大数据软件及智慧交通在内的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某一领域(如海康威视、千方科技等公司可比业务集中于智慧交通领域,不涉及规划设计,而筑博设计、新城市等公司则专注于规划设计领域),公司则在传统规划咨询优势业务的基础上,自主研发形成了以交通大数据决策支持平台为代表的核心产品,并将业务延伸到智慧交通领域,实现了从规划设计、智慧交通集成建设到运维提升的全程服务和高效衔接。相较可比公司,公司业务内容更具有综合性;②在研发技术方面,公司拥有“交通大数据体系、融合计算与一体化仿真模型技术”等核心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拥有多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并承担了领域内的多项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占比均超过8%,在研发投入和研发水平上具有一定优势;③在财务数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员工持股,激发了业务活力,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2017-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1.36%,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58.83%,增速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36.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0.6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