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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6 深市 鸿富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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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 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独立董事黄延禄先生、刘善敏先生及张振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定概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或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或废止部分需股东会审议的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需股东会审议的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或废止。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3 《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8 《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10 《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11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12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13 《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2.14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或废止部分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或废止。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3.0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2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3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4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5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6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7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8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09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0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2 《关于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4 《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6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7 《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3.18 《关于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实现新老成员任期衔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定武先生、李文斌先生、邱创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4.01 提名张定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4.02 提名李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4.03 提名邱创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上述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鉴于独立董事黄延禄先生及张振煌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 6 年离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实现新老成员任期衔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善敏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李宇峰先生、邓锋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5.01 提名刘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5.02 提名李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5.03 提名邓锋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其中刘善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公告当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文件。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