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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保立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 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5,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3,10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2,100 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M=净利润对应解除限售系数*50%+营业收入对应解除限售系数*50%。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1.63 亿元,不低于 30 亿元,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202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因此,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7,34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共计 312,544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1 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 399 号中企联合大厦 23 层

    3、联系人:周晓峰

    4、联系电话:021-31167902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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