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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欧阳建平先生、宋晓峰先生、赵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力先生、王立华先生、成艳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成艳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6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建平,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哈尔
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学历。1997 年 3 月至 1998 年 3 月,就职于航天部
二院 706 研究所,任工程师;1998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 IBM,任 Lotus
部门高级工程师;2000 年,就职于博瑞琪集团,任网络事业部总经理;2001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北京义驰美迪技术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至今,兼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欧阳建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8,105,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18.05%,通过控制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外,欧阳建平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晓峰,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专业,专科学历。2000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
司,任经理;2005 年至 2007 年,任天阳有限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任厦门赞
扬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宋晓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为,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计算机系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2 年至 2002 年,担任北京融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大融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至 2011 年,担任东南融通金融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 年至 2016 年,担任金陵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2年至 2020 年,担任昂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今,担任广州思迈特软件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赵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力,男,中国国籍,1979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台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2005 年 6 月至 2013 年 3 月,先后
任深圳证券交易所财务部经理,北京工作组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
担任上海景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
担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深
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其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深圳东旭达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立华,男,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执业律师。1984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曾先后任北
京大学法律系科研和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党委委员、系科研办公
主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助理、系党委委员;1992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
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6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国证监会原第三届、新第一、二、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兼职委员;2006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2009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第一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2011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北京市西城
区第一届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深圳证券
交易所第七届上市委员会委员;2014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名
誉会长;2016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中共天元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2011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曾任海南矿业、步长制药独立董事,现任民银资本、乐普医疗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立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成艳华,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中国注册会计
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