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金碧华先生(董事长)、王律先生、吴平先生
2、独立董事:董向阳先生、富新女士、刘红灿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严世明先生
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时,还需满足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 6 年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董向阳(主任委员/召集人)、富新、金碧华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金碧华(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律、富新
3、提名委员会委员:富新(主任委员/召集人)、金碧华、董向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红灿(主任委员/召集人)、金碧华、董向阳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还需满足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 6 年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金碧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向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王律先生
2、副总经理:张雪莲女士、李世晴先生、余江飞女士、韩铁成先生
3、董事会秘书:张雪莲女士
4、财务总监:项美娇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胡雪青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雪莲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胡雪青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莲、胡雪青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电话:0574-86369063
传真:0574-86369063
邮箱:bohui@bhpcc.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如良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如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徐如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金碧华,男,中国国籍,1966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浙
江大学 EMBA,高级经济师,并先后担任镇海区第 7 届政协委员,镇海区第 13、14、15、16 届人大代表。1984 年至 1991 年,担任宁波市镇海临一五金冲件厂厂长;1991
年至 1993 年担任宁波市镇海临江制笔零件厂厂长;1993 年至 1996 年担任宁波市镇
海圆珠笔厂厂长;1997 年至今先后担任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4 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文魁集团执行董事、宁波市创忆文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恒通诺达液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南甬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中乌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碧华先生通过文魁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726,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7%,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律,男,中国国籍,1966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工
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 年至 2006 年任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具有多年的石油炼化方面的经验,参与开发生产的
1#-AH-70 高等级道路沥青产品质量达到埃索公司同类产品水平;参与开发生产的上海 F1 赛道专用 SBS 改性沥青,获得国际汽联的使用认可证书,获得中石化科技进步一等奖。2006 年至 2010 年任上海石化沥青有限公司厂长,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010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201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平,男,中国国籍,1971 年 2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
员,中级会计师。1991 年 8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无锡市电子管厂财务科会计;1991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2 月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战士;1994 年 12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江苏省无锡市中策电子有限公司会计;1995 年 4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招商(蛇
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大船电子(上海)
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会计主管;2009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
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无锡惠山科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5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严世明,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至 2012 年创业;2012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文魁集团行政专员;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8 月创业;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文魁集团行政专员;2014 年
6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助理、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向阳,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华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欧文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宁波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具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