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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9 深市 博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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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6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8,408,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95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884,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524,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7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606,84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82,54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5,52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879%。

  3、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金碧华先生、王律先生、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审议通过《提名金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41,1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73%。

  表决结果:金碧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提名王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41,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73%。
  表决结果:王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审议通过《提名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41,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73%。
  表决结果:吴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向阳先生、富新女士、刘红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审议通过《提名董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41,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73%。
  表决结果:董向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审议通过《提名富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41,1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73%。
  表决结果:富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审议通过《提名刘红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41,0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68%。
  表决结果:刘红灿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许洲波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