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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3 深市 浩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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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原审议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公司股东的临时提案《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公司董事候选人暨提名蒋伟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董事候选人许凯棋先生因工作调整退出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已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增补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鉴于《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需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蒋伟楷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向公司
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提议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提案人资格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提案函出具之日,蒋伟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15,8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0%,其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的《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编码为 1.02。
  除取消、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 109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

          事候选人的议案                                (3)人

  1.01    选举蒋伟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2    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3    选举劳杰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候选人的议案                                  (3)人

  2.01    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杨雄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丁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特别强调事项:

  特别提示:上述 1 和 2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3 和 4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25年7月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杰伟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邮编:510000

  电话:020-84853328

  传真:020-3996269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