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85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00.0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21.48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32,000,000.00 元(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333,160,000.00 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分别
存入公司开立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人民币账户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007,323.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9,152,676.1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9062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8,494,179.57
元,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人民币 76,141,629.6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
2,753,514.77 元,累计扣除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5,020.89 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 2,748,493.88 元,其中本年度收到募集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229,045.21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1,849.83 元,募集资金本年度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 1,227,195.3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专户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为人民币 3,576,571.22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6,983,561.6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及 2019 年
11 月 11 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上科技”)。公司新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订《关于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该项目募集资
金已全部划入新募集资金账户,原募集资金账户已于当月销户,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和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存储方
户名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式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8925500031085631 2,202,973.48 活期
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53000001034483 54,372,182.55 活期
司 北京长安支行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4519200081886 408,405.66 活期
限公司 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合计 56,983,561.69
2、结构性存款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2020 年 9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北京左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1 年 5月 31 日,公司召开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期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