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鸣农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9,154,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92%。
2、程立力先生、天鸣农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鸣农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程立力 256,630,101 30.65%
天鸣农业 52,524,885 6.27%
合 计 309,154,986 36.92%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及合伙企业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以及
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14,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
拟减持的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
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履行完毕,
承诺方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2019 年 2 期间未减持其
首次公开 程立力; 股份限售承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 持有的公司首
发行时所 沈静;天 诺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次公开发行股
作承诺 鸣农业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2 月 17 日 票前已发行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份。严格履行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形。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履行完毕,
承诺方严格履
行承诺,未出现
承诺(1) 违反承诺的情
(1)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 期限为: 形。
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019 年 2 公司未出现上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月 18 日起 市后六个月内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至 2024 年 股票连续二十
程立力; 股份减持承 (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2019 年 2 2 月 17 日; 个交易日的收
沈静 诺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 月 18 日 承诺(2) 盘价低于首发
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 期限为: 价或者上市后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2019 年 2 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其持有的公 月 18 日起 (2019 年 8 月
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至 2019 年 18 日,非交易
延长六个月。 8 月 17 日 日顺延)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
情况,承诺方无
需延长公司股
票锁定期。
(1)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承诺(1)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期限为:长
(2)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期; 承诺(2)履行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承诺(2) 完毕,承诺方在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 期限为: 承诺期间未离
股份限售承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2019 年 2 2019 年 2 职;其他承诺正
程立力 诺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月 18 日 月 18 日起 常履行中,承诺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至 20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