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8万股,发行价格为12.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38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68.5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21.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19,966.16 16,320.37
2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654.74 3,500.65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1,620.90 27,821.02
三、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768.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36.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389.52
减:发行费用 4,568.50
募集资金净额 27,821.02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 383.68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4,768.12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9,828.34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4,939.78
募集资金余额 3,436.58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公司募投项目: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展,预计将产生部分闲置募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补流概述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收益测算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30.5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三)补流原因
公司处于发展壮大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