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上述议案已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至 2025 年 7月 27 日期间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 215 名激励对象
中,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2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15 名调整为 184 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00.00 万股调整为 980.8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880.00 万股调整为 784.6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 202.2
万股调整为 16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 677.80 万股调整为
618.0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0.00 万股调整为 196.16 万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 50.55 万股调整为 41.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 169.45 万股调整为 154.5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2025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2025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2025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