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90.0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520.1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8,038.02 万元,其中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8.16 万元。
(二)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306,072,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221,860.3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三)2024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6,221,860.31(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19.57%,2024 年度不存在股份回购。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2023 2022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221,860.31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2,900,404.06 -193,969,005.62 22,969,159.46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21,365,786.05 107,534,571.40 96,353,748.37
营业收入(元) 1,306,691,990.42 1,000,279,989.66 964,921,516.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50,776,963.1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4,463,401.9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6,221,860.31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9,366,480.70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6,221,860.3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25,254,105.82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9.94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