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50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条款亦不再适用。《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职务自动解任。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82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2”,债券简
称“东杰转债”。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可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公司披露《关于提前赎回
东杰转债的公告》,赎回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 70,639,555 股。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可转债
全部赎回并摘牌。公司总股本由 406,509,381 股变更为 477,148,936 股,注册资本由 406,509,381 元人民币变更为 477,148,936 元人民币。
三、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如下:
物流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输送线、仓储设备、涂装设备、自动监控系统、自动化配送中心、立体停车库、电气设备、工业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自有房屋经营租赁。电力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力供应:售电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物流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输送线、仓储设备、涂装设备、自动监控系统、自动化配送中心、立体停车库、电气设备、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及关节模组、具身智能、大数据 IDC 业务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智慧农业项目软、硬件开发、制造及运营、维护;计算机及周边软、硬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物流软件、应用软件、软件开发平台的
开发、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力供应、售电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有房屋经营租赁。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四、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前述经营范围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五、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名称 类型
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是
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是
11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是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7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8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9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修订 否
2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7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8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9 《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修订 否
动管理办法》
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否
3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序号 1 至序号 11 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次公司制度制定、修订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全文。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