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纵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分配金额
1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 39,900.00
2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 20,300.00
3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6,580.95011
合计 97,180.95011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已投入金额 剩余资金
总额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 39,900.00 0.00 0.00
项目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 20,300.00 0.00 20,300.00
造项目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 10,400.00 0.00 10,400.00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6,580.95011 26,580.95011 0.00
合计 97,180.95011 26,580.95011 30,700.00
备注:上表中剩余资金不含募投账户内的利息净收益,“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580.95011万元,使用闲置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0,700.00万元(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市
项目总投资 26,090.69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0,300.00 万元
占总筹资额的比例 20.89%
立项批准时间 2020 年 5 月 28 日
项目实施主体 天津合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期 2 年
通过场地改造,引进先进生产、测试设备,形成 7kW 交流充
主要建设内容 电桩、80kW 直流充电桩、160kW 直流充电桩、160kW分体式
直流充电桩、240kW直流充电桩和 480kW 直流充电桩的全系
列交直流充电桩生产能力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本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20,300.00
实际投资情况 万元,已累计投入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00.00
万元。
公司从 2020 年启动定向增发至今,虽然充电桩行业发展良好,
但制造企业利润率下降,如继续推进原项目,难以完成项目效
益。作为上游设备制造商,由于充电桩硬件的技术门槛不高,
目前设备制造市场处于充分竞争局面,利润率持续下降。根据
华经市场研究中心的《充电桩产业链最主要的环节:设备生产
商和运营商》统计数据,从下游充电桩运营商来看,目前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商仍然是专业化运营商占主导地位,占公共
充电桩运营市场份额的 75%以上,国网等国有企业占比约在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的原因 20-25%左右,占比较小,公司在运营商领域的客户优势不明显,
且不断下滑的行业利润率对项目未来的效益实现将产生不利
影响。所以,虽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但聚焦于设备制造商领域,行业技术门槛较低及充分竞争的局
面将导致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持续下滑,且拓展下游运
营商客户将进一步压缩公司利润空间,从而对公司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的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公司主
营业务的市场环境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公司暂停对该项目的投
入。
2、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项目总投资 11,560.68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0,400.00 万元
占总筹资额的比例 10.70%
立项批准时间 2020 年 5 月 28 日
项目实施主体 四川合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期 3 年
通过场地建造及先进研发测试设备的购置,提升公司站所终
主要建设内容 端、馈线终端及配变融合终端产品、非侵入式产品的升级研发
以及自动化配电解决方案研发的实力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本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10,400.00
实际投资情况 万元,已累计投入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400.00
万元。
鉴于本募投项目“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配用电
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配套项目,两个项目一同在四川省成
都市新津县的子公司四川合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考虑到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的原因 四川子公司的建设进展较慢,综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调整,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所降低。为了有效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多年致力于智能配电领域,近年深入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领域,形成双结构发展模式。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输配电设备制造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5.03%,锂电池材料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3.16%,由此可见,锂电池材料业务已经成为公司的重要的业务收入来源。2021年,锂电池材料业价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