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5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即拟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拟变更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本次拟变更项目的总金额占此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1.59%。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分配金额
1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 39,900.00
2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 20,300.00
3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6,580.95011
合计 97,180.95011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剩余资金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 39,900.00 0.00 0.00
化项目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 20,300.00 0.00 20,300.00
制造项目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 10,400.00 0.00 10,400.00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6,580.95011 26,580.95011 0.00
合计 97,180.95011 26,580.95011 30,700.00
备注:上表中剩余资金不含募投账户内的利息净收益;“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剩
余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580.95011万元,使
用闲置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
民币30,700.00万元(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
额)。
二、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市
项目总投资 26,090.69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0,300.00 万元
占总筹资额的比例 20.89%
立项批准时间 2020 年 5 月 28 日
项目实施主体 天津合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期 2 年
通过场地改造,引进先进生产、测试设备,形成 7kW 交流充电
主要建设内容 桩、80kW直流充电桩、160kW 直流充电桩、160kW 分体式直流
充电桩、240kW 直流充电桩和480kW直流充电桩的全系列交直
流充电桩生产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情况 20,300.00 万元,已累计投入 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20,300.00万元。
公司从 2020 年启动定向增发至今,虽然充电桩行业发展良好,
但制造企业利润率下降,如继续推进原项目,难以完成项目效
益。作为上游设备制造商,由于充电桩硬件的技术门槛不高,
目前设备制造市场处于充分竞争局面,利润率持续下降。根据
华经市场研究中心的《充电桩产业链最主要的环节:设备生产
商和运营商》统计数据,从下游充电桩运营商来看,目前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商仍然是专业化运营商占主导地位,占公共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的原因 充电桩运营市场份额的 75%以上,国网等国有企业占比约在
20-25%左右,占比较小,公司在运营商领域的客户优势不明显,
且不断下滑的行业利润率对项目未来的效益实现将产生不利
影响。所以,虽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但聚焦于设备制造商领域,行业技术门槛较低及充分竞争的局
面将导致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持续下滑,且拓展下游运
营商客户将进一步压缩公司利润空间,从而对公司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的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公司主
营业务的市场环境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公司暂停对该项目的投
入。
2、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项目总投资 11,560.68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0,400.00 万元
占总筹资额的比例 10.70%
立项批准时间 2020 年 5 月 28 日
项目实施主体 四川合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期 3 年
通过场地建造及先进研发测试设备的购置,提升公司站所终
主要建设内容 端、馈线终端及配变融合终端产品、非侵入式产品的升级研发
以及自动化配电解决方案研发的实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情况 10,400.00 万元,已累计投入 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10,400.00万元。
鉴于本募投项目“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配用电
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配套项目,两个项目一同在四川省成
都市新津县的子公司四川合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考虑到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的原因 四川子公司的建设进展较慢,综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调整,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所降低。为了有效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