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ST惠伦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司法再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限 司法再冻结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冻结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售股 执行人
其一致行动人
新疆惠伦 是 4,625,600 11.47% 1.65% 否 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累计被 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股 累计被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赵积清 15,000,000 5.34% 5,935,200 0 39.57% 2.11%
新疆惠伦 40,327,380 14.36% 15,898,580 0 39.42% 5.66%
合计 55,327,380 19.70% 21,833,780 0 39.46% 7.78%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