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ST惠伦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 17,600,000 股股票拟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81%,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4%,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5)鲁 01 执 3128 号之一】及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山东省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10:00 起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0:
00 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 17,600,000 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被拍卖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日 日 拍卖人 原因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山东省
赵积清 是 4,700,000 31.33% 1.67% 否 2026 年 3 2026 年 3 济南市 司法拍
月 16 日 月 17 日 中级人 卖
民法院
山东省
新疆惠伦 是 12,900,000 31.99% 4.59% 否 2026 年 3 2026 年 3 济南市 司法拍
月 16 日 月 17 日 中级人 卖
民法院
合计 — 17,600,000 31.81% 6.27%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拟被拍卖的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
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不存在其他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5,327,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0%。若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
最终全部完成过户,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将由 55,327,380 股减少至 37,727,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19.70%
减少至 13.44%。
2、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
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
义务履行情况。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
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最终司法拍卖成功,受让方可能将成
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且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中关于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的要求。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