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4日在公
司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9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资料,
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德乙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在境内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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