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共 86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86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上述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重合部分。
2、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5.337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12.837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归属数量2.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32%;
3、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4 元/股;
4、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归属手续后,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375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8.54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 划公告日公
股票数量(股) 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姚新征 中国 董事 3,600 1.0749% 0.0005%
桂宏兵 中国 副总经理 26,000 7.7635% 0.0039%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93 人) 255,300 76.2317% 0.0386%
预留部分 50,000 14.9298% 0.0076%
合计 334,900 100.0000% 0.05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前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业绩考核要求
(1)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均为线缆事业部任职的人员,适用线缆的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在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中明确约定。
线缆产品事业部本期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净利润不低于 3,8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线缆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②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 级及以下”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级及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