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40 深市 飞力达


首页 公告 飞力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力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飞力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合营企业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出售股权是公司在面对国家外贸政策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公司进行优化产业结构,聚焦核心主业,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的必然措施,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935.35万元向昆山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合营企业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50%股权。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华东物流股权。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合营企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亚丽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职务。张亚丽女士具备履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亚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4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张亚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会计
师。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曾就职于辽宁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2
月至 2001 年 6 月,就职于本公司海运进口部。2001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
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亚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5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