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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宙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85,260,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3,379,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1,88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52,928,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1,048,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1,88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1%。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61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24%;反对 10,829,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11%;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08%;反对 10,829,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302%;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90%。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48,61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35%;反对 10,82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00%;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30%;反对 10,82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280%;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90%。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48,61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35%;反对 10,82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00%;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30%;反对 10,82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280%;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90%。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8,61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35%;反对 10,82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00%;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30%;反对 10,82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280%;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90%。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48,629,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789%;反对 10,812,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47%;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139%;反对 10,812,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771%;弃权 4,9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90%。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8,598,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307%;反对 10,829,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11%;弃权 4,9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8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171%;反对 10,829,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302%;弃权 4,9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527%。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48,53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317%;反对 10,829,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11%;弃权 4,9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7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181%;反对 10,829,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302%;弃权 4,9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17%。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8,560,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708%;反对 10,804,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19%;弃权 4,9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7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2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68%;反对 10,804,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514%;弃权 4,9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17%。

  关联股东孙剑、吕泽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8,535,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328%;反对10,828,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00%;弃权4,9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2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203%;反对10,828,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