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9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方舟楼一楼美兰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胡代荣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2,110,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0,794,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3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316,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316,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316,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1%。
3、董事长李跃先先生委托董事胡代荣女士代为出席,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胡代荣女士、李基先生、饶冰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胡代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995,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9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0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54%。
表决结果:胡代荣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饶冰笑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638,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44,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101%。
表决结果:饶冰笑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提名李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674,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127%。
权股份总数的 32.2802%。
表决结果:李基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熊超先生、沈晓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熊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618,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4,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78%。
表决结果:熊超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沈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669,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0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75,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28%。
表决结果:沈晓峰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479,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423%;反对
3,922,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88%;弃权 7,708,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8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5,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374%;
反对 3,922,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93%;弃权7,708,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8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33%。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4.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3,966,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45%;弃权 7,64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4,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260%;
反对 3,966,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67%;弃权7,64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73%。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4.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493,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506%;反对
3,991,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0%;弃权 7,62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9,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045%;
反对 3,991,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40%;弃权7,62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716%。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4.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448,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240%;反对
3,989,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8%;弃权 7,672,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896%;
反对 3,989,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146%;弃权7,672,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958%。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4.0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752,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40%;反对
72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8%;弃权 7,631,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58,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919%;
反对 72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6%;弃权7,631,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02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4.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44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215%;反对
3,99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35%;弃权 7,66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9,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94%;
反对 3,99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606%;弃权7,66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4.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480,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429%;反对
3,96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61%;弃权 7,660,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6,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