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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5 深市 长盈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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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5-4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 于 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股,发行价格每股 9.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9,999,991.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745,496.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3,254,494.96 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3-15 号),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分别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
                              额(万元)    投入额(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    118,225.00        26,325.45                  1,705.91
      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    64,550.00        45,000.00                  3,320.58
      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3    智 能 可 穿 戴 设 备    80,539.00        40,000.00                  4,468.51
      AR/VR 零组件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23,018.06[注]

          合计                286,314.00        134,325.45                  32,513.06

      注:包含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
  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宜宾
  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2023年度定增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27178号证书对应地块
  (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4)。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
  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建
  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
  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实际使用了9.28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测算,按1年期LPR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000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五、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

  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指定如下账户为补

  充流动资金专户:

序号    实施主体        实施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广东长盈精密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4000022719201******
      技术有限公司  零组件项目

 2  宜宾长盈精密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  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43066089015003******
      技术有限公司  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3  宜宾长盈精密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  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43066089015003******
      电子有限公司  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4  常州长盈精密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744576******

      技术有限公司  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公司将尽快与上述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

  用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

  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

  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指定在工商银行深圳

  福永支行(账号:4000022719201******)、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账号:


443066089015003****** ) 、 交 通 银 行 深 圳 宝 安 支 行 ( 账 号 :
443066089015003******)、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账号:744576******)开设的账户为募集资金补流专户。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长盈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已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并尽快与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保荐人对长盈精密本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