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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01 深市 中岩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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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7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可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可行权数量 678,041 份。

  截至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前,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 224,475 股。

  上述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126,334,151 股变更为126,558,626 股。

  2、2024 年年度利润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2025 年 7 月 5 日),因公司已完成回购注
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97,735 股,公司总股本由 126,731,886 股变更为 126,334,151 股;同时,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由 126,334,151 股变更为 126,558,626 股。按分配总额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年度最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6,558,626 剔除已回购股份 2,317,465 股后的
124,241,1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149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 34,972,705.45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992772 股,合
计转增 49,606,662 股。

  (2)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6,558,62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6,165,288 股。

  3、自 2025 年 7 月 5 日开始,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 496,280 股。

  上述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176,165,288 股变更为
176,661,568 股,注册资本由 176,165,288 元变更为 176,661,568 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章程》详细修改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经办人员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