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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安奈儿: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5月30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8日。截止2023年6月8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6月9日公告。

  3、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6月15日公
告。

  4、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
见 ,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相 应 法 律 意 见 书 。 详 细 内 容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告。

    二、股票期权调整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权益的 69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66人,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产生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88.817152 万份调整至 761.817152 万份,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 88.50%;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72 万份调整至 99 万份,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 11.5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前述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前述调整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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