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
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 2025 年 12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
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2、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方隽云先生
3、非独立董事:张永辉先生、张君刚先生、方骥柠女士、潘春华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4、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董树荣先生、徐杨先生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方隽云先生(董事)
委员:方隽云先生(董事)、徐杨先生(独立董事)、张君刚先生(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徐杨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徐杨先生(独立董事)、方隽云先生(董事)、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董事)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董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或召集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或召集人资格。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方隽云先生
2、副总经理:张永辉先生、邓水岩先生、张君刚先生
3、董事会秘书:张君刚先生
4、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王琼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欧荣芳女士
6、审计部负责人:江锦霞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君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欧荣芳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君刚 欧荣芳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浙江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浙江
联系地址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 层
电话 0571-87759593 0571-87759593
传真 0571-88155859 0571-88155859
电子信箱 jm001450@zjjm.cn/002859@zjjm.cn jm000272@zjjm.cn/002859@zjjm.cn
三、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睿先生、宋执环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
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永辉先生,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但仍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章程》修订生效的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潘春华女士、林海峰先生、王佳萍女士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潘春华女士、王佳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海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 股。
前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妥善做好了工作
交接并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在此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
全体监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方隽云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
经济师。历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浙江公司部门经理、杭州轩星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1 年 4 月起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方隽云先生现兼任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百顺有限公司董事,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柘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方隽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30,217股,占公司总股本7.78%;方隽云先生通过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01,445,712股,占公司总股本46.75%;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6,89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方隽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合计控制公司56.13%的股份;方隽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君刚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于 2008
年 11 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第四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法务主管等。2013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12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6 月 21 日起兼任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6 月 26 日起兼任浙江柔
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张君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还
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君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君刚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方骥柠女士:199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 1 月起任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安吉柘沅贸
易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22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方骥柠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之女,截止公告日,方骥柠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骥柠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潘春华女士:198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 3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管理中心行政部部长、行政管理中心
副总监,2022 年 12 月 8 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兼任
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潘春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春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