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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
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249,514,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8.0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5,672,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5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23,842,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7,642,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7,642,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79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方式)

  1.01 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07,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4,9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179%。

  方隽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495,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6690%。

  方骥柠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00,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7,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263%。

  张君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方式)
  2.01 选举徐维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07,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4,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179%。

  徐维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00,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7,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263%。

  董树荣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00,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7,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263%。

  徐杨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715,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43,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451%;反对 7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345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741%;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816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0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741%;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816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0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0741%;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816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0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741%;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816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0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741%;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816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0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741%;反对 2,27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8160%;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4.0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7,22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