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净利润为 61,509,403.04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4,669,582.40 元,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 359,447,971.07 元。母公司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344,452,173.14 元,加上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89,767,239.17 元,减去 2024 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976,723.92 元,减去 2024
年已派发的 2023 年年度现金红利 19,800,000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05,442,688.39 元。截至 2024 年末母公司累积资本公积金为 195,378,661.97 元。
根据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原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447,971.07元。
2、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以公司总股本 132,000,000 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为 14,520,000 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2,8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4,800,000 股(总股本可能因零碎股的舍入调整而产生微小差异,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520,000.00 19,800,000.00 5,54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64,669,582.40 48,093,586.71 27,378,844.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359,447,971.0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405,442,688.3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39,864,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 -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46,714,004.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9,864,00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9,864,000.00
元,未低于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九)项所述情形。
(二)利润分配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 定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 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2,744.01 万元、1,643.48 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3.08%、1.45%,均低 于 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