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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普路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4-017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0: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云女士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整体运作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请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傅冠强先生、陈玉罡先生、陈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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