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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9

ST摩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 摩登          公告编号:2024-005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8 日上
午 9:15 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 23 号 A1 栋 16 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毅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9,547,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37.830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20,898,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78%。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9,547,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37.8302%。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2)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毅超先生、翁文芳女士、魏勇先生三人为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3 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林毅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林毅超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761,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林毅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林毅超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116,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97%。

    1.02 选举翁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翁文芳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761,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翁文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翁文芳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116,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97%。

    1.03 选举魏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魏勇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913,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8%,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魏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魏勇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268,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58%。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淑英女士、裘爽女士、陈凯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3 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黄淑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黄淑英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68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4%,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黄淑英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黄淑英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040,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75%。


    2.02 选举裘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裘爽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685,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4%,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裘爽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裘爽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040,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75%。

    2.03 选举陈凯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凯敏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838,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9%,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陈凯敏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陈凯敏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193,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3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越越女士、林志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陈越越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陈越越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68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4%,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陈越越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陈越越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040,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75%。

  3.02选举林志婷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林志婷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62,798,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6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林志婷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林志婷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114,153,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0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1,298,0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044%;反对 718,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6%;弃权 23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946,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9%;反对 718,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1%;弃权 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何琳、李恩平、翁华银、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02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656,1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93 %;反对 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4 %;弃权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007,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6 %;反对 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8%;弃权 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5.01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陈越越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268,656,1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93%;反对 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4%;弃权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007,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6%;反对 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8%;弃权 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5.02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林志婷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268,656,1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93%;反对 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4%;弃权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007,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6%;反对 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8%;弃权 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5.03 审议通过《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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