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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艾格拉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23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鹏、陈文清、朱谦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审议,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 2019、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 2019、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19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通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9 年 度 内部控制 规 则落实自查表》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19 年薪酬情况和 2020 年董事薪酬计划
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对董事 2019 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进行确认并审议了 2020 年董事薪酬计划。其中董事 2019 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5 万元/人/年(税前),每年按月发放;
在公司专职领薪的董事的薪酬将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根据公司2020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他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因公司会议或事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 2019、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情况和 2020 年薪酬
计划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进行确认并审议了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 2019、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2)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66,050,026.39 元人民币(母公司数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第 35 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19 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21,094,128.20 元,视同现金分红 21,094,128.20 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 2019、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0 年 5 月2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院 9 号楼健康智
谷大厦 11 层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最高授信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授信相关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 1 年。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搜影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实现及盈利补偿情况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以 135,500 万元购买上海哲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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