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5-055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银河”或“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
由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133,845,89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 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通过现场公告展示
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4 年 12 月 18 日 ,公 司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成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的总股本 133,845,891 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40,153,767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3,999,658 股,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19×(1+0.3)=934.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总量=597×(1+0.3)=776.1 万股;预留部分总量=122×(1+0.3)=158.6 万股。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29.47÷(1+0.3)=22.67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