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8-028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970,919.87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476,602.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9,503,744.3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25,197.94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1,844,896,2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448,962.31(含税),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本次利润分配总额18,448,962.31元,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该利润分配预方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因素,分配预案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