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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龙佰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周一)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经参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和奔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和奔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许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1.1 选举和奔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选举许冉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和奔流、许冉、吴彭森,其中和奔流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梁丽娟、李力、申庆飞,其中梁丽娟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邱冠周、梁丽娟、和奔流,其中邱冠周为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力、邱冠周、和奔流,其中李力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和奔流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彭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裁吴彭森先生提名,聘任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聘任王旭东先生为副总裁。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4.1 聘任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聘任王旭东先生为副总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海涛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副总裁王旭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王旭东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旭东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xd@lomonbillions.com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靳新路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王海波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anghaibo@lomonbillions.com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和奔流,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博士,高
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5 年至 2015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
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曾任公司常务副总
裁、人事行政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
公司总裁,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767,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和奔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冉,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业务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佰利联(欧洲)
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佰利联(美洲)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总裁助理,2021 年 4 月起任焦作市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2022
年 6 月至今任 Image Resources 董事,2022 年 7 月起任焦作市工商联副主席,
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许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彭森,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博士,正
高级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
间主任;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上海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 年 6 月
至 2011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锆业分公司经理、钛三分公司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
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四川
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4 月起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
董事、总裁。吴彭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65,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9%。吴彭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彭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庆飞,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硕士,具有会计师、金融专业
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等资格证书。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公司战略发展
部副部长;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副总监;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4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申庆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515,050 股,占总股本的 0.15%。申庆飞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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